为推动数字医学工程领域的创新研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优势,现组织开展本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实验室定位于生物医学与电子信息交叉的应用基础研究,面向我国未来数字医疗及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以数字人构建和生物医药应用为目标,开展数据采集融合、医学人工智能、智能数字诊疗研究,实现人体和疾病模型的数字化、医学人工智能工具的自主化以及数字诊疗系统一体化。
二、申报要求
1. 凡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数字医学工程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均可申请开放研究基金。
2. 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研究领域,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较强的关联性,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考核目标明确。有可预期对实验室贡献的成果,同时应有较好的前期工作研究基础。
3. 申请者所在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誉与影响力。
4. 2025年度将重点资助下列两类项目:(1)重点项目(15万/项)(2)一般项目(5万/项),本年度第一批项目拟资助若干项。
5. 申请者须与本实验室在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联合申请。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海南大学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Medical Engineering,Hainan University)中英文字样。
6. 申请者请在附件中下载《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提交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不收取纸质版。
三、评审规则
本实验室在完成开放课题收集后,将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批准资助课题,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确保开放课题设置合理和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四、管理办法
1. 对批准资助课题,资助期限一般为两年。
2. 研究经费不外拨,批准的开放研究基金只能用于课题研究费用,如仪器机时费,材料费、测试费、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经费使用按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条例执行。
3. 研究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发表SCI源1区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一般项目发表SCI源期刊学术论文2篇以上,课题研究成果须标注“海南大学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Digital Medical Engineering,Hainan University),且标注项目资助号。
4. 前期曾申请过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且已结题,如再次申请开放课题需附上上期研究工作状态和成果贡献说明。上期课题完成情况突出的申请人将推荐优先资助。
5. 课题结束前15天内,申请人应填写《课题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组织验收。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或部门。
五、申请流程
1. 请在附件中下载申请书模板,并根据模板内容撰写申请书。
2. 申请者须与本实验室在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联合申请,在申报书“课题申请人员”列表中体现,以便后续经费划拨。
3.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4. 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请发至佟老师邮箱: 184092@yinhecasino.net,不收取纸质版。